为有效促进广东省福建莆田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商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理事长、十大行业会长、四大部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共同参与商会管理的作用,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轮值会长制度。
一、轮值会长安排
1.本商会每季度安排一位执行会长和一位常务副理事长担任值班会长,循环轮流担任。
2.本商会每个月安排一位行业会长或部长、一位常务副会长和三位副会长组成轮值会长小组。轮值会长由十大行业会长和四大部长循环轮流担任。
3. 轮值会长人员、时间安排,由秘书处在每季度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二、轮值会长工作职责
1.值班会长和轮值会长须履行商会章程,在轮值期内协助会长主持商会各项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
2.根据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商会运作班子每个月的工作部署,结合轮值期内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季度、本月份的工作安排,以利于推进商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值班会长和轮值会长小组成员每月不少于2次到商会秘书处,处理商会事务并指导和督促秘书处日常工作的开展。
3.在轮值期内开展各项活动:一是开展走访活动。由轮值会长牵头,上门走访至少2家会员单位,加强与会员企业联系;二是开展为商会办一件实事。三是开展论坛、讲座,组织考察交流。四是提供维权帮助等多种多样形式的活动。
4.轮值会长小组在轮值期间遇到决策问题需讨论研究时,及时与秘书处联系,提交商会运作班子研究决定,同时将轮值期间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向秘书处口头或书面形式反馈。每位轮值会长在轮值结束时或,需向商会运作班子(秘书处)提交《轮值工作记录表》,完整记录轮值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提交给商会运作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5.代表商会出席有关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邀请参加的各项会议,参加商会与有关单位的交流工作会议。
6.协助会长处理本商会重大的事件和应急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由当值会长进行处理,在当值期间无法处理完成的,当值会长有义务配合协助下一期值班会长继续处理。
7. 轮值期间因走访、接待所需交通车辆、服务等问题由轮值会长保障;需要用餐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尽量减少陪客。不是专程为商会工作而来的人员,商会不予安排餐饮住宿,具体接待由相关对接人负责。
三、本制度由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从2015年9月1日起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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